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建设用地测绘工程招标补充公告

2014-12-17 17:42:47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建设用地测绘工程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红光山路
招标人:乌鲁木齐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乌鲁木齐文化中心蓝线内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5米方格网),兰线内面积195570.0㎡,(包括12套测绘成果图资料及12份土方量计算书,同时提供所有测绘成果电子版资料) 
工期要求:7日历日(交付测绘成果)
评审方式:综合评审法
投标最高限价:20万元
投标保证金:伍千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级以上资质。3、自治区区外投标企业应当具备:(1)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测绘师,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1年1月1日以后测绘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测绘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工程(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测绘合同及测绘成果)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后测绘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工程测绘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工程(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测绘合同及测绘成果)7、各投标企业必须将资格审查的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4.项目负责人注册测绘师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 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后二项及以上单项工程测绘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测绘合同及测绘成果);6、作为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1月1日以后一项及以上单项工程测绘面积不小于100000平方米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测绘合同及测绘成果);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封袋表面注明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此封袋必须在开启处密封,并加盖投标人章,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8、第7条所要求递交的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且完整、准确、清晰,如提供的原件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或提供的所需证明材料有明显修改的,一律按废标处理。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6月17日18: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吴巧珠 联系电话:0991-4644869 
注: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注册测绘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外省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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