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勘查测绘管理处专用仪器仪表招标采购公告

2014-12-17 17:49:10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99
招标代理: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呼和浩特市勘查测绘管理处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仪器仪表 
招标公告正文:

受呼和浩特市勘查测绘管理处的委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专用仪器仪表,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专用仪器仪表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3-政采-公开-0099

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电子)[2013]00076号

(二)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预算,共四包

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预算价

数量、参数及配置要求

第一包

高精度手持GPS2台

18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二包

三维一体高效扫描仪1台

150万元

第三包

GPS流动站4台

80万元

第四包

全站仪7台

62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自行从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www.ggzyjy.com.cn)政府采购页面获取。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及应提供的预审材料:

1、预审时间:2013年 12月4 日-2013年12 月24 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下午及节假日休息)。

2、预审地点: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投标报名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预审文件:

1)投标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表投标时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和交纳帐户

投标人通过预审后,须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5000元、第二包20000元、第三包10000元、第四包10000元。

(1)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

     账  号:59060154900000277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玉泉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4022543601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号:471900299910886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路支行

     账  号:12154000000198798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兴安南路支行

     账  号:7271210182600068815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600916763

     收款方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缴纳保证金单位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各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要求,在预审时间截止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任意一个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须及时凭银行存款进账回单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缴、退费窗口换取收据,网上登记后视为缴费成功,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份正本,4份副本,无论成交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2013年12 月 27日上午10:00分之前递交到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3年12 月 27 日 上午10:00时

(二)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3号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波

联系电话:(0471) 4669362       (0471)4669392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邮政编码:010010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勘查测绘管理处

联 系 人:薛俊强

联系电话:1864712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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