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村测绘项目询价

2015-01-05 13:48:08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显示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内采购询价(2015)第002号
招标代理: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地区:河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委托,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就内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村测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询价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内采购询价(2015)第002号

二、招标产品及技术要求:

《内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村测绘项目》

参与询价单位应具备的资格及作业内容

项目规模:约1400亩。

项目作业内容:外业测绘、调查;数据库建设。

项目地址:内黄县楚旺镇新沟村。

提交成果:

 1、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纠纷调解协议书、检查记录、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申请书、委托书、报告、决议(意见)以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图件成果包括工作底图、调查草图、地块分布图、数字正射影像图、地籍图、地形图件。

簿册成果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等簿册。

数据成果包括数据库、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

5、其他成果除上述结果以外的过程性和说明性资料。                                

   工期:签定合同7日内。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注册资金500万元或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备有效的丙级或丙级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应包含: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业务。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询价采购项目不需报名、领取文件,自行下载附件后根据开标时间递交报价表即可。

6、原件备查。

四、公告时间: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6日17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

1、壹仟圆整(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月6日下午17:00前,以转帐形式交纳:

户名:内黄县恒联招标采购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00000098944971950012

    投标单位应向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含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票据应随报价表等材料一并在规定时间 前提交,提交形式为转账,不收取现金。不按要求和标准交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落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即: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相关税款及运送到内黄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为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报价后不得对投标报价作任何修改。本次投标有效期为30天,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变更报价。

七、报价表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1月7日上午10时00分,内黄县招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内黄县东环路中段),报价表须装入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表》及下列有效资料须装入同一不透明袋内密封并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

6、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被采购机构拒绝。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单位应承担该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支付

九、货款结算办法:
    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采购人应按询价文件和合同全面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供应商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通知》。

十、其他

1、投标人获取询价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以及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等,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询价文件内容。

2、投标人随身携带报价表参加本次询价,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中标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故延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询价文件》及其修 改补充澄清、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及其修改补充澄清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定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 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各投标人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招管中心监管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 议,可向同级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内黄县工程招标和公共财产采购处置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祁先生  0372-7738199

内黄县招管服务中心      

2015年1月4日       

注:报价表请在本公告下方附件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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