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青岛海事局的委托,对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邀请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法人参与投标。本项目共为两包,第一包:山东海事局青岛前湾浮码头接岸工程-供电与通信工程,第二包:山东海事局青岛前湾浮码头接岸工程-岸壁改造工程。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海事局青岛前湾浮码头工程-接岸工程
2.采购项目内容:第一包:山东海事局青岛前湾浮码头接岸工程-供电与通信工程
第二包:山东海事局青岛前湾浮码头接岸工程-岸壁改造工程
3.采购项目编号:0627-QB150424
4.本项目采购控制价共为:108.24万元。其中第一包为53.12万元,第二包为55.12万元。
5.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7.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5室。
8.勘察现场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4月2日9:30-10:30。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
地点:具体地点请于现场联系人联系后确定。
现场联系人:李明凯 联系电话:13869820306
招标公司联系人:王海波 联系电话:18653275862
8.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开标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第一包供应商须具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开标时须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一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五级及以上资质
(开标时须提交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开标时须提交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第二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开标时须提交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地入青企业还须具有入青信用登记证(开标时须提交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或提供供应商应具备条件要求资格、资质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9.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10.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心1007室。
1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12.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07室。
13.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投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如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4月3日16:30时前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联系。
电话:0532-55690207/55690205
传真:0532-55690200
联系人:王海波
电子邮件:shandongzhaobiaoqd@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市南区支行闽江路分理处
帐 号:380302140921000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