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5-04-01 14:58: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

项目编号:LNJXZB2015—032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施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选取优秀测绘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项目

招标标号: LNJXZB2015—0324

测绘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

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最高限价: 789,264 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视为废标)

质量标准:行业合格

要求工期:2015年4月24日—2015年7月13日, 日历工期(80)天

招标内容:清理土地承包档案、查清实测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承包地块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相关电子版纸质打印资料归档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从事过地籍测绘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4月7日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_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20日10时整,地点为: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中心路52号

联系人:石成军     联系电话:024-55164027

招标代理人名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联系人: 张玉福  联系电话:024-52867735

201541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从事过地籍测绘工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1日 11:26 至 2015年04月01日 11: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0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0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抚顺市新抚区民主一街1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福

项目联系电话:024-528677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木奇镇中心路5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成军024-551640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玉福

代理机构地址: 024-5286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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