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地形图测绘及控制网测量招标公告

2015-04-24 20:22:37   来源:中国测绘网
【显示公告正文】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地形图测绘及控制网测量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编号:GD-2015024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地形图测绘及控制网测量项目业主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市财政投融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
工程概况: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连接厦门本岛与翔安东部副中心的西南-东北向骨干线。线路起于厦门火车站,终至翔安机场,串联了厦门火车站及周边、湖里老城区、五缘湾片区、翔安海西商贸中心、翔安南部新城、翔安机场及空港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并预留厦大翔安校区支线条件。线路全长37.86km,全线设车站26座,平均站间距1.492km,于岛内设五缘湾停车场,于翔安区设蔡厝车辆段。在火炬园站及蔡厝站附近分别设置2座主变电站,其中火炬园主变由1号线先行建设,控制中心与1、2号线共享使用。
本次招标段落为厦门火车站站(含)~五缘湾站(含)段、东界站(不含)~翔安机场站(含)段。对应线路里程为右AK0+193.273~右AK14+189.532,长度13.996km。右AK20+852.669~右AK38+010.480,长度17.158km。两段共约31.154km。厦门火车站站(含)~五缘湾站(含)段落均以地下线形式敷设;东界站(不含)~翔安机场站(含)段落在出后村站后线路转至路西侧,并逐渐由地下转为高架。过双沪站后线路逐渐由高架转为地下敷设,直至翔安机场。共计24站,23区间,车辆段及停车场各1座,主变所2座(新建1座)。
招标范围为: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厦门火车站站(含)~翔安机场站(含)段地面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测量;厦门火车站站(含)~五缘湾站(含)段、东界站(不含)~翔安机场站(含)段沿线带状地形图测量(1:1000);勘测(地面线的初测、定测)。
计划工期:沿线带状地形图测量工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中间成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测量工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60天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勘测(地面线的初测、定测)工期满足设计进度要求,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成果报告。
质量要求:合格率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3.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3业绩要求:具有完成过大中型工程测量项目业绩(含地形图测量、平面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网测量经验等);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8年以上测量经验;
3.5项目总工程师要求: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测量经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5 年 4 月24日 至 2015 年 4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下同),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购买招标文件。需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交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交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交加盖单位单位章的复印件);
(4)标书费用银行缴款回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人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内容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招标人账户(户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0023627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20 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236-1238号1号楼209室 邮 编: 361008
联系人: 陈小姐 刘小姐 电 话: 0592-2365646、2365679
传 真: 0592-2365645 电子邮件:xmgdjthyb@126.com 
8、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或者本数。
9、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提及的“近*年”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推算*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