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2015-07-15 12:00: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5]49号

2.项目内容: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其他特定条件:

3.2 .1、投标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2.3、投标人应具有省以上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证书(原件);

3.2.4、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副本(原件);

3.2.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投标保证金:捌仟元整,2015年8月3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8月4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8月4日9:0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839672867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汝南县留盆镇土地整治项目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单位的

采购需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经营范围内的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应具有省以上发展改革委员会或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证书(原件);

(5)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副本(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二、付款办法:

设计方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成果后,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核准入库,待项目资金下达县财政且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完成后,支付60%;项目施工竣工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30%,剩余10%作为设计成果风险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

三、具体工作质量要求:

应满足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有关规定及其他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流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应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

四、工期:

工期为自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五、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

1、资金预算: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勘测、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费不超过财政审定后工程施工费的3.65%;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风险提示:如项目审批不下来,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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