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5-07-21 10:00:2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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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州嘉应新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DA20150721C99       

二、采购项目名称:梅州市江南新城棚改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324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的规模:包括综合管廊及管线工程和道路工程、下穿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本工程新建管廊长度约17千米,含旧路管廊改造长度约10.66千米(破除旧路路面及恢复面积约24.10万平方米),新建道路管廊6.32千米。道路全长约32公里,包括新建道路、慢行系统及旧路管廊改造等三部分。其中新建道路长约21.628千米,面积约75.37万平方米;下穿隧道长约500米,路灯约4361盏,交叉口约7个,公交车站约7个站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最终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下称“中标人”),中标人为项目提供投融资、勘察、设计、项目工程施工及建成后的运营等服务。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协议》,中标人/中标人其中的投融资方与采购人指定授权的公司(下称“授权公司”)合作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出资组建项目法人公司(下称“项目公司”)作为“PPP+政府采购服务”模式的承接主体。梅州市政府通过法定手续授予项目公司相应年限的特许经营权,收费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由采购人以政府采购资金支付。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组织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等服务,购买服务资金支付年限暂定15年(以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企业性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等方面的能力,投标人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并以投融资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当投融资方有两家以上时,以出资比例大的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

3.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或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隧道)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4.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需有有效任命文件);

(2)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①年龄不满60周岁(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②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③取得单位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的回执(回执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安全总监: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5)专业工程师:总人数不少于30人(要求专业齐全,包含市政路桥、给排水、建筑施工、电气安装、试验、建筑机械、机电设备安装、测量、造价专业,其中高级职称占40% 以上);

(6)施工员:15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

(7)安全员:15人,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8)设计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9)道路专业负责人: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10)排水专业负责人: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11)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三个月(2015年4、5、6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业绩:

(1)自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设计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2)自200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是施工方)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提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

6.资金要求:

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还必须满足为项目融资20亿元以上的要求。

7.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近两年在法院系统或银行征信系统有失信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2日起至2015年7月2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房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房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1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房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20-38825845

电话:

0753-2188021

传真:

020-38825845

传真:

0753-2188039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房

联系地址:

梅州市江南中环路中段

邮编:

510000

邮编:

51400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陈宇翔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凌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38825845

项目负责人电话: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帐号:

391120100100090668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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