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甲级资质”均更改为:“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甲级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 二、将原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的资格条件要求删除,即取消该项资格条件要求; 三、将原招标文件“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中的以下内容:
更改为:
四、将招标文件公示期、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1、将招标文件公示期从2015年10月23日起延迟至2015年10月29日。 2、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从2015年10月23日起延迟至2015年10月30日17:30时。 3、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4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6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4、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5年11月6日15:00时(北京时间)”。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