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北流镇中灵村、潮塘村等11个镇3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

2015-12-08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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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流市北流镇中灵村、潮塘村等11个镇3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于2015年3月30日获得玉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目前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拟对北流市北流镇中灵村、潮塘村等11个镇3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流市北流镇中灵村、潮塘村等11个镇3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建设地点:北流市北流镇、民安镇、民乐镇、塘岸镇、西埌镇、新圩镇、大里镇、新荣镇、清水口镇、隆盛镇、大坡外镇

  项目编号:BLCG2015847(YLYLG20152004-BL)

  建设规模:约122.65公顷

  合同估算价:660.5004万元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二、招标范围:

  土地整理,新建斗渠、农渠,新建生产道路、新建改建泵房,新建机井等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设计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和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合法施工企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必须提供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真实性核查材料,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备案、验证时可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建造师证打印件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 投标人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 号)、《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 土资发〔2012〕117 号)、《关于印发 2013 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 号)、《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文件中确认的施工单位名单范围内的投标单位则优先考虑选择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工作中无不良记录;

  6.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6号)规定实行押证管理:项目开工建设前,负责施工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交项目承担单位保管,待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该证书。

  7.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招标控制价的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相关规定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后的投标人必须按时缴纳履约担保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合同价款的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中标后的投标人必须按时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8.本工程项目不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投标。

  9.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10、投标人近3年(指完成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有完成土地整理(治)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等工程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项目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

  11、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报名服务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等其他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所需材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介绍信原件、2015年最近一个季度的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同时携带下列证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要求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和2015年最近一个季度的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和2015年最近一个季度的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申请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构设备(附主要设备一览表)(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24日北京时间15时正。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流市城南客运站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生、刘成 联 系 人:钟华新 凌智华

  联系电话:0775-6393021 联系电话:0775-2690131、2690161,传真:0775-2690011

  地 址:北流市城南一路0290号 地 址: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

  八、交易服务单位:北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北流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http://beiliu.gxdlr.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北流市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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