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项目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江湾大桥、解放大桥。
1.1.3 设计范围:珠江前航道跨江桥梁维修整饰工程--江湾大桥、解放大桥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含桥梁景观整饰设计)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建市政函〔2016〕3540号。
1.1.6 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
对江湾大桥、解放大桥进行桥梁维修整饰,通过对桥梁的原始色彩、桥梁主体定位、周边环境色彩的分析,确定桥梁色系,形成各桥间的视觉节奏,同时结合各桥造型,对桥梁进行景观微改造,实现“一桥一景”的景观风貌。
(1)江湾大桥是连接珠江南北两岸的桥梁之一,大桥全长910米,桥宽28 米,两侧人行道宽各2.5 米,行车道宽23 米,为双向六车道。主桥长294 米,主桥为变截面三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结构,跨径组合83.0+128.0+83.0m,设计荷载汽-20,挂-100。通航净高8.7 米,抗震烈度为7 级。
(2)解放大桥是广州老城区南北向交通主干线解放路上横跨珠江的特大桥,北起越秀区解放南路,南接海珠区同福路、同庆路。全长976.5m,其中主桥跨径组合55+83.6+55m,引桥总长782.9m,匝道长252m;主桥宽25m,设计标准为汽-超20、挂-100。双向4 车道,两侧各有3 米宽的人行道。
建设内容包括对全桥上、下部结构外立面进行一般工程的精密测量(包括GPS控制点测量,三维激光外业扫描,桥梁平、立、剖面详细测量),绘制全桥平面、立面、横断面图,对桥梁上、下部结构外立面混凝土破损、裂缝修复,伸缩缝破损(损坏)、栏杆锈蚀、排水系统堵塞等病害的维修(不包括桥梁结构承载力的加固补强),桥梁整体清洗、涂装、景观微改造,桥梁综合管线的规整、遗留桥上设施的拆除等。
(3)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暂定为2724.59万元,其中限额工程费暂定1995.09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10年(详见勘察设计合同)。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报建及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施工图预算。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2.6 申请人委派的专业负责人(详见附录3要求)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1.2.3①相应设计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11日9时30分至2017年1月17日16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00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07.6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工程勘察设计费为暂定价,最终费用以财政评审审定金额为准。即如审定价小于中标价,则按审定价确定;如审定价大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确定。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报建及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勘察、测量、物探及概算编制等内容),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1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选择satellite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0-34718818
地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2楼
1.6.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230 广州市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2楼
1.7.3 联系人:谢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34718818
1.7.5 传真号码:020-34178868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75、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1.8.3 联系人:赵小姐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651688-127
1.8.5 传真号码:020-87651698
1.8.6 电子邮箱:Cl87651688y@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213
1.10.4 传真号码:020-28866203
1.10.5 网址:http://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