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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1-14 00:00:00   来源:广西省国土资源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四期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编号:0633-154122424A47)已由财政部以《关于下达2015年第六批矿补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支出预算的通知》(财建〔20153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凤山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三门海镇谋屯金矿

  建设规模:广西凤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第四期项目(对三门海镇谋屯金矿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

  投资总额:8469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个月。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63月至20179月。

  招标范围:(1)本项目矿山地质灾害勘查工程,包括工程地形测量、工程地质测绘(矿产地质灾害调查)及完成施工图设计所必须的勘查工作等;(2)项目内的地质灾害图片收集;(3)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电子和纸质文档,包括财审所需资料);(4)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护坡工程、支挡工程、排水工程、平整工程、覆土工程、绿化工程、防灾避灾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要求联合体必须由1家勘查、设计主体单位和1家施工主体单位组成。

  3.1.2勘查、设计主体单位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测量乙级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勘查、设计主体牵头单位必须有在广西区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土工试验室。

  3.1.4施工主体单位必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2.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2.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专业中任一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2项目勘查设计负责人: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岩土工程、结构设计专业中任一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以上,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培训合格证(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

  3.3.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14日至20161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府左侧)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114日至20161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府左侧)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23113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府左侧)。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联合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8.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8.2进度款支付方式:

  8.2.1勘查设计费按合同价在施工图设计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达50%,财政评审机构评审通过后15日内支付达90%,余下10%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8.2.2施工方在完成本项目20%工程量后可申请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初步验收合格后10内支付达80%,终验合格后15日内支付达90%,余款在保质期一年无问题后支付完毕。

  8.2.3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财政评审机构审定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国土资源部(http://www.mlr.gov.cn)、广西国土资源厅网站(www.gxdlr.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cggzy.cn)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府左侧)

  电话:0778-2302718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81921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巴烈村京甲桥头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

  邮编:547600邮编:530021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人:梁泰毓、陈新沅

  电话:0778-6816949电话:0771-2808950

  传真:0771-2833569

  电子邮箱:dept2@gx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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