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园项目一期“三通一平”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6-02-1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惠州市生态园项目一期“三通一平”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已批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惠州市生态园项目一期“三通一平”工程勘察及工程设计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城区芦洲镇芦洲林果场

(四)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园项目规划一期规划的范围用地面积约40公顷(600亩),实施的范围用地面积约28.1公顷(420亩)包括焚烧发电厂及渗漏液处理项目建设用地9.7公顷(145亩),一期填埋场用地6.04公顷(91亩),道路绿化等其他用地12.2公顷(184)亩,建安工程费估算为5450万元(具体以规划批复为准)。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1、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的主要内容:完成整个工程范围内的场地平整部分、边坡支护设计、防洪排涝设计、工程区域照明、接地、弱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园区取水工程设计及工程概算等相关设计内容、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

3、勘察的主要内容:满足工程区域内“三通一平”的施工图设计要求、取水工程的勘察,形成勘察报告等相关勘察内容。

(六)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七)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 勘察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 设计工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2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定合同上的工期为准)。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设计资质和2.2勘察资质的要求: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项乙级(或以上)及岩土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4.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5. 派驻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类(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按本工程勘察设计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主办方基本账户转出。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 份10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勘察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职称证,以及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若是联合体投标,投标代表应为主办方交易员);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复印件;

9)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

4、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502429222

招标代理单位: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367623310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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