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2-1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第二小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派潭镇佳松岭村。
1.2.3  工程范围: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2633㎡,总建筑面积为16049平㎡(其中计容面积14793㎡),规划设置24个教学班,办学总规模108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墩头坳分教点教学楼和办公楼,新建两栋5层教学楼(1-4层为教学用房,5层为行政用房和辅助用房)、一栋5层综合楼、一栋5层公共教学楼、一栋2层饭堂、一栋宿舍、一栋2层体育馆、两个保安值班室、配套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等室外工程,以及给排水、消防、电气、通风空调、弱电、燃气等公用工程。 
1.2.5  项目批准文件:增发改投[2016]623号。
1.2.6  资金来源:增城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8474.51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其中工程费用6531.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71.9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用678.62万元),预备费用371.23 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初勘及详勘(超前钻)、工程测量(包括但不限于初测、定测实施工作和编制工程测量报告等内容)、工程物探}、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安装、消防、校区道路、市政排水、园建配套、弱电智能化、空调、电气、节能、室内设计(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年 3月,竣工日期为2018年 6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证书。(若项目涉及除建筑专业外其它专业设计,由中标人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成果满足相关部门报审要求)。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项资质的,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⑴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方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⑵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需为同一个人。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⑷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⑸联合体的主办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住建委相关网站查询档案信息,且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给排水、电气、暖通、概预算专业的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7 年 02月23日至2017年02月24日的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1.5.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一份(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格式见附件1)。
1.5.1.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4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5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6各专业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提供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需提供原件核对)。
1.5.1.7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3)一式三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2,只限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使用)原件一份。
1.5.1.8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9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6.2  集合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9.59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07.64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7.23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报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增城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是。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电话:15113838095
联系人:周工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1.9.7  投标申请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020-66267966。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385,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文政路2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15113838095
1.10.4 传真号码:020-82821132
1.10.5 电子邮箱:593397165@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
1.11.3 电话(手机)号码:13828455443
1.11.4 传真号码:020-82212371
1.11.5电子邮箱:373994423@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61    
1.12.4 传真号码:  020-3282116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1300 增城区挂绿路1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2821156   
1.13.4 传真号码:  020-32821156                    
1.13.5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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