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2-1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华侨试验区国家示范性高中和国际学校项目勘察设计

立项批文文号

汕华经发[2017]1

招标人

汕头市东海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赵先生、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6529210754-86565098

工程地点

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D组团

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34.9亩(89934平方米),其中104.9亩(69934平方米)用地规划建设国家示范性高中,另外30亩(20000平方米)用地规划建设国际学校。项目总建筑面积145908平方米[计容(地上)建筑面积118772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7486平方米],其中国家示范性高中总建筑面积104688平方米,国际学校总建筑面积41220平方米。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90529.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1722.55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资金和社会捐赠

招标内容

项目工程勘察、深化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涉及项目全部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色建筑、节能、智能、消防、人防工程以及学校围墙、围墙内道路、管线、绿化、场地给排水等附属配套市政工程),编制工程概算、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

要求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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