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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宁明县寨安乡土地开垦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6-04-13 00:0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左市宁明县寨安乡土地开垦项目 (项目编号: GXGC3G2015317-CZ)已由崇左市国土资源局和崇左市财政局以崇国土资函〔2012〕320号文批准立项,招标人为宁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宁明县寨安乡土地开垦项目

  建设地点:宁明县寨安乡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规模约为 2189.3831公顷,总投资约476.76万元

  要求工期:9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桂国土资发〔2011〕27号)文要求的参建单位,且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见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推荐的施工单位,且不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文中被违规通报的施工企业以及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警示约谈会议纪要》(2013年11月5日至7日约谈)的违约单位(除违约单位项目已整改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并出示相关佐证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资料购买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 年 3月 30日 ~ 2016年 4 月 8 日(按实际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专职投标员和项目经理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报名,并由专职投标员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6)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交);(7)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有效的职称证复印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9)有效的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岗位证书复印件;(10)有效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最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明细账单凭证复印件;(11)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图纸资料费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以上注明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嫌疑虚假证件,即送相关部门核验,一经查实,将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投标截止时间,同下)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6.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崇左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等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东35号 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嘉苑小区E-05栋

  联系人:马艺 联系人:何云飞

  电话:0771-8688580 电话:0771-7849481

  传真:0771-8636509 传真:0771-7849481

  邮政编码:532500 邮政编码:532200

  监督单位:崇左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 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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