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东、西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04-2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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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东、西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电厂东、西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黄埔区电厂东路、电厂西路

1.1.3  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电缆沟、■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埔发改函〔2016392

1.1.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项目道路总长1222.69米,车行道改造总面积约14684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总面积约5724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刨铺沥青砼罩面、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投资总额约1257万元,其中本招标工程建安费约979.33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及验收过程中的现场指导与监督。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为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丙级资质(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丙级资质(或以上),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1.2.6  申请人委派的概算、勘察专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注册执业资格,②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③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注: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按招标文件附录3要求提供的资历表为准。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不需要  ):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不需要 ):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本工程暂不接受被列入我区建设工程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参加投标报名。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4270930分至201751  16  00 分(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原萝岗)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68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4.91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4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勘察测量工作之前,需编制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方案,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两周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并上报,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费凭证。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埔发改函〔2016392

1.7.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

1.7.3 联系人:邵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5018,13802968757

1.7.5 传真号码:020-82397963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萝岗荔红路131

1.8.3 联系人:叶 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8922208165

1.8.5 传真号码: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原萝岗)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

1.9.4 传真号码:  020-            

1.9.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五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87971

1.10.4 传真号码:020-82387971

1.10.5 网址: www.gzzbb.g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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