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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图文打印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6-23 16:40: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图文打印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图文打印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LHX20160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之宇

项目联系电话:0411-8231345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同仁街69号

联系方式:蔡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之宇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 商务特区 1103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委托,就 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所需图文打印系统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 、图文打印系统(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招标编号:DLHX20160605
  3. 、采购预算:2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本次采购的打印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

3、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质保期)。

4、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

6、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授权证明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23日起至2016年06月29日止,北京时间每天9:00-16:00(周六、周日休息)。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 商务特区 1103室)。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3:30时--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4:0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16年7月1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大连电力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商务特区 1103室

邮    编: 116021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青泥洼桥支行

帐    号: 21201500100053012380

联 系 人:张之宇

        电    话:(0411)8231345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3、外地投标人须有在大连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签订协议的有效时长不得低于本项目的质保期)。4、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转包。6、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 商务特区 1103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授权证明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以上所有报名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恒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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