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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增加部分)工程【项目编号:FW(4)2016027GNN】公开招标公告

2016-07-28 10:08: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增加部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增加部分)工程

项目编号:FW(4)2016027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512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南宁市秀灵路东三里西乡塘区第五办公区

联系方式:陈志玲 沈韦涛 ;电话:0771-2318703 0771-23185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增加部分)工程技术承包服务工作,包括:航拍,技术咨询与培训,二轮承包基础资料收集,外业控制点采集及DOM正摄影像图的解译,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地籍权属调查与整理,勘测定界,信息录入、数据处理及建立数据库,证书打印及资料按户归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服务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承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的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四项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3、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4、具备承担完成任务的相应硬、软条件:具有野外调查所需的gps、全站仪等测绘设备,具有正版的业内数据处理所需的遥感图像处理、数据库建设等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相应设备。5、近三年未被业务主管部门通报点名过的测绘技术单位。6、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7、必须取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28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0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增加部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增加部分)工程

二、项目编号: FW(4)2016027GNN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增加部分)工程技术承包服务工作,包括:航拍,技术咨询与培训,二轮承包基础资料收集,外业控制点采集及DOM正摄影像图的解译,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地籍权属调查与整理,勘测定界,信息录入、数据处理及建立数据库,证书打印及资料按户归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服务工作。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70. 8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承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的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四项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

3、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

4、具备承担完成任务的相应硬、软条件:具有野外调查所需的gps、全站仪等测绘设备,具有正版的业内数据处理所需的遥感图像处理、数据库建设等地理信息系统软件,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相应设备。

5、近三年未被业务主管部门通报点名过的测绘技术单位。

6、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7、必须取得由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定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8月3日止(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叁万元(¥3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到中心财务室(201室)换取收据。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 819日9 时 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19日 9时00分,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网上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地址:南宁市秀灵路东三里西乡塘区第五办公区

联系人: 陈志玲   沈韦涛  ;电话:0771-2318703   0771-2318598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联系人: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30321。

 

 

 

              招标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农林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7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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