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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遴选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备选单位资格预审公告

2016-08-02 14:20:17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基本信息:
招标截止:2016-08-16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商业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备选单位(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建立科学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证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省选择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的时间,按照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邻府发【2015】16号文)的要求,拟建立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凡涉及政府投资新建、扩建、改建、维护改造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项目,在发改、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从备选库中随机抽选符合要求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项目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遴选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备选单位(项目名称)已具备遴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遴选公开招标。本项目业主为 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自主招标执行部门为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邻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
2. 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简介:
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遴选具备相应资质,有丰富业绩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进入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提供符合市场行情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经费作为固定价并采取公平抽取的方法,从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中选取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承担邻水县区域内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工作,同时通过配套严格的审查制度以确保优良的测绘成果。
3.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运行机制:
3.1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并结合市场和类似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的面积及经费、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时间、付款方式等建议报县财政审定。根据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要求,对道路等带状地形勘测定界及面积量算按3600元/km,实行市场价调节价下浮45%确定测绘费用作为合同价;对拟征地村组总面积及耕地面积量算测绘费用按2600元/km2,实行市场价调节价下浮50%确定测绘费用作为合同价。
3.2经县财政审定的经费作为固定合同价,由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管理单位(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任务要求向相应资质库库内所有成员书面告知实施项目(含经费、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时间、付款方式)的基本情况,征询其是否愿意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实施项目。入库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备选库管理单位书面回复是否意愿参加项目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
3.3在县发改、财政、审计、国土和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等部门现场监督下,由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管理单位在愿意参加项目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中抽出中选单位,并由建设单位与其签订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合同。
3.4 对2年内4次不响应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邀请(注:4次不响应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邀请是指不响应所在资质库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邀请)、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报告质量不达标、有转包行为、无故拖延时间、不履行合同约定等行为的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计入不良记录,按照后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行退出机制。
3.5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库适用年限为两年即从2016年至2018年。
4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选库入库条件:
4.1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
(1)评估资质:乙级及以上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资质。
(2)业绩:申请单位在2013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 资格审查内容
1
资格强制性审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乙级及以上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资质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基本账户开户证
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
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详尽、真实
财务状况
提供2013年、2014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业绩
申请单位在2013以来至少完成过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并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投标保证金
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入(转账凭证复印件须装入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不需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有效
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相关情形;同意行业主管部门对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后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备注: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以上内容的原件须携带至遴选现场备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胶装成册,一正一副。
以上有一项不符合,则资格强制性审查不通过,通过打√,不通过×。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人于2016 年8月2日9 时2016年8月8日 17时(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唯一途径。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外省企业须入川备案许可证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也可(加盖单位鲜章)
备注:任何一家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利用同一个资质证书进行报名(即任何二家及二家以上公司不能利用同一个资质证书进行报名)。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按300元标准收取,售后不退。
7.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7.4投标保证金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时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邻水支行,帐号:119880617078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15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7.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申请人,在遴选结束后,由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被依法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自动转为入库备选保证金。
8.资格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9 时30分。地点为 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2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等相关资料备查;委托代理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等相关资料备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8.2 资格评审
8.2.1时间:2016年8月16日9时30分。
8.2.2地点: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2.3接受报名的单位需由企业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代表本公司到现场参加资格评审。参加资格评审会时,需携带组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所有证件原件在资审现场备查。
9.重新招标情形:
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库报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未达到3家(不包括3家)须重新招标,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库报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3家(包含3家)采取抽签方式决定3家单位为邻水县工程用地测绘和地籍测绘单位备选库中选单位。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邻水县国土资源局        
自主招标执行部门: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0826-3367996(交易中心)、3222459(国土资源局)  

标签: 邻水县 单位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