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甲方):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托方 (乙方):云南迪迈地理信息空间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持下,在梁河县财政局采管股的监督下,于2016年7月20日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最终云南迪迈地理信息空间科技有限公司以36.6万元中标,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梁河县县城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及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项目,位于梁河县县城,对梁河县县城区域进行1:2000航测正射影像图及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绘,测区范围为委托方所指定。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2000航测正射影像图、1:500地形测绘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代码 |
标准等级 |
1 |
《城市测量规范》 |
CJJ 8-2011 |
行业标准 |
2 |
《工程测量规范》 |
GB 50026-2007 |
国家标准 |
3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
GB/T 18314-2009 |
国家标准 |
4 |
《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 |
GB/T 14912-2005 |
国家标准 |
5 |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
CJJ/T 73-2010 |
行业标准 |
6 |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
CH/T 2009-2010 |
行业标准 |
7 |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 2000地形图图式》(以下简称“图式”) |
GB/T 20257.1-2007 |
国家标准 |
8 |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
CH/T 9008.3-2010 |
行业标准 |
9 |
《1:500、1:1000、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
GB 7931-2008 |
国家标准 |
10 |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
CH/Z 3005-2010 |
行业标准 |
11 |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
CH/Z 3001 |
行业标准 |
12 |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
GB/T 23236-2009 |
国家标准 |
13 |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控制测量规范》 |
CH/T 3006-2011 |
行业标准 |
14 |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
CH/T 1007-2001 |
行业标准 |
15 |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18316-2008 |
国家标准 |
16 |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
GB/T 24356-2009 |
国家标准 |
其他技术要求: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测绘费:
序号 |
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合计(元) |
备注 |
1 |
航空摄影 |
约600 |
约65 |
平方公里 |
36.6万元
(注:中标价) |
包括无人机进退场动迁费 |
2 |
首级控制 |
约3000 |
约10 |
点 |
3 |
像片控制 |
约200 |
约65 |
平方公里 |
4 |
空三加密 |
约600 |
约65 |
平方公里 |
5 |
1:2000正射影像图制作 |
约600 |
约65 |
平方公里 |
6 |
1:500线化图测绘
1:2000线化图缩编 |
约40000 |
约8 |
平方公里 |
2、工程完工后,如测绘面积超出中标时计算的面积及清单,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实进行结算。
3、由于作业时间紧,工期短,项目测区面积大,属雨季作业,且今年雨季降雨明显多于往年。若在作业过程中,雨季的影响对测量工作的效率有影响,甲方应给乙方一定的雨期降效补偿(费用补偿根据实际的作业情况、雨季影响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4、应甲方要求,提交的成果文件份数多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应单独支付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测绘合同签定之日起 5 日内向乙方提交与测绘工作相关所需的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负责乙方与本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协调。
3、甲方保证测绘费按时到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4、及时组织对乙方提交的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2、乙方不得将测绘成果泄露和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份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提交甲方审定,待得到甲方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后组织测绘队伍进场工作。
第七条 作业工期及其他
本项目作业工期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2016年8月 日至2016年12月 日)。在乙方提交测绘成果后5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并由甲方承担验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的约定:
所有权、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合同双方及使用成果的第三方应按国家保密的相关要求,履行各自的保密职责。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乙方进场开展作业后,7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40%的测绘费用。乙方提供给甲方测绘成果后,7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40%的测绘费用。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经过验收合格后,7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20%的测绘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根据合同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 |
成果名称 |
数 量 |
备 注 |
1 |
控制点成果 |
1份 |
文档 |
2 |
梁河县县城1:2000航测正射影像图 |
1份 |
TIF电子版(光盘) |
3 |
梁河县县城1:2000航测正射影像图 |
1份 |
高清相纸 |
4 |
梁河县县城1:2000数字线划图(DLG)缩编 |
1份 |
Dwg电子版(光盘) |
5 |
梁河县县城1:500数字线划图(DLG) |
1份 |
Dwg电子版(光盘) |
第十二条附 则
1、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
3、附件: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交通知书》(LHCG(中)2016-36)。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洱河南路河畔人家1-3-9号
电话: 电 话:0872-2175588
传 真:0872-2175588
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理文化路支行
帐 号:970021010000348145
签订日期:2016.0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