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航标配布项目-招标公告

2016-08-2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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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航标配布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航标配布项目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核准编号“中发改审批[2011]2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航标配布项目位于中山市内。其中包括:1)中山市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跨小榄水道航标配布,航道现状:小榄水道始于莺哥咀流经小榄、东凤、坦背、港口、埠沙等区镇,至大南尾汇入鸡鸦水道,全长33KM,为内河Ⅰ级航道,河道规整,顺直,微弯,河面宽一般在140~300M,最窄处为140M,水深大部分在4.0M以上,维护尺度为:4.0×80×480M。2)中山市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跨石岐水道航标配布,航道现状:石岐水道从张家边到西河口船闸,全长43.1KM,为内河Ⅳ级航道,河面宽60~200M,水深一般为2~4M,可通航300~500T级船舶。航道尺度:2.0×50×330M,闸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围内排涝水位,为2.344M(85高程)。

中山市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跨小榄水道航标配布工程概算为176.17万元,中山市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扩建工程跨石岐水道航标配布工程概算为202.36万元,合计378.53万元。

2.1.2招标范围:包括纵二线南段中山港大桥航标配布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 计划工期 1 个月,预计开工时间为 2016  10 月。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类1个合同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在近5年内,成功单独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 300万元(或以上)的水道航标配布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3.6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廉洁准入条件: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2013年8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内(2013年8月~投标报名截止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更换的,需提供近三年内每一任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或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对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在评标时评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从而否决其投标。

③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应对投标人及主要人员信息进行汇总后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其查询结果将在项目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作为证明材料与评标报告一同报送备案。如招标人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查询结果不一致,以中山市检察机关出具的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时间详见网上议程安排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jyzx.gov.cn/zsweb/)、中山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zsjt.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5 名时,招标人可在公告媒体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3楼

地    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

邮政编码:

528400

邮政编码:

5284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刘工、李工

联 系 人:

梁小姐

电    话:

0760-88368091

电    话:

0760-88329996

传    真:

0760-88368073

传    真:

0760-8832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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