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南方海谷智慧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08-2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网络版)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市南方海谷智慧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1.2.2  工程概况:根据湛江市建设“南方海谷”的决策部署,经湛江市市人民政府同意,霞山区启动了规划建设南方海谷智慧城工作。智慧城位于湛江市中心城区西部,在城市东西中轴线上,东起城市主干道椹川大道、西至黎湛铁路,北起城市中轴线湖光快线、南至屋山横路。2016年2月,湛江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了湛江市南方海谷智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智慧城规划面积2000亩,首期500亩,已完成征地工作;二期1500亩,正在开展征地工作。据此,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进行总承包发包,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在签订合同后即可开展勘察设计;二期项目在招标人完成征地工作后再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1.2.3  工程项目设计范围:1)城市道路工程(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一期共6条道路,其中4 条次干,路宽约20,道路总长度20142条支干路,宽13,道路总长度530 。二期共6条道路,其中3 条次干路,宽约20,道路总长度27643条支干路,宽13,道路总长度1702 。(2)公园绿化工程、防护绿地工程、广场工程、水域工程、社会停车场工程;(3)场地平整工程;(4)通电、通讯及燃气工程、高压线迁移工程;(5)市政基础设施(公交站点、垃圾收集转运);(6)其他配套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中标人要根据招标人制定的《基础资料及设计任务书》和《湛江市南方海谷智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本项目设计的规模、使用功能完成设计工作)

1.2.4  规划意见文件:《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湛江市南方海谷智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湛府函[2016]42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关于南方海谷智慧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湛霞发改字[2016]40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7  承包方式:本项目是工程设计和勘察任务以总承包方式发包。本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8265.65万元;二期项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18195.85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和配合招标人报建、现场服务、技术交底、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配套附属项目的设计等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后再编制,其他工作在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

1.2.9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整体项目的设计方案参加投标。

1.3   投标资格

1.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以具有以上第①种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具有以上第②种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3.2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道路桥梁或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A1] [A1][A2] [A2][A3] [A3][A4] [A4][A5] [A5][A6] [A6]

1.3.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3.4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

1.3.5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或临时)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1.3.6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或临时)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

1.3.7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3.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4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4.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 2016  8 30 日至 2016  9 5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200 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4.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4.2.1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4.2.2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4.2.3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4.2.4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4.2.5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1.4.2.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4.2.7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4.2.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1.4.2.9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4.3  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5    时间及地点

1.5.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  2016  9 13 15 30 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5.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 2016 9 28 9  30 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2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注释]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应为报名截止后不少于7天。

1.6    费用

1.6.1  工程设计费

本项目总工程设计费为515万元,其中:一期项目工程设计费以166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二期项目工程设计费以349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 299号)》实施)。

1.6.2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单价为100元/米(按照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审定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价进行结算,该费用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7    工期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项目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不含报批时间在内);第二期项目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不含报批时间在内)。

1.7.1  第一期项目:中标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后期开始岩土工程勘探工作,其进度以配合施工图设计为度)并编制工程概算提交文本成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完成后7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程预算并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和文本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发现的问题应在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7.2  第二期项目: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后期开始岩土工程勘探工作,其进度以配合施工图设计为度)并编制工程概算提交文本成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纸完成后7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程预算并提交全部施工图纸和文本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发现的问题应在3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1.7.3  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的书面开工通知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不含报批时间)。

1.7.4  如果延误工期,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

同价格的1%;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提交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8.4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湛江市人民政府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大院2号办公楼8楼

1.10.3 联系人:李小姐

1.10.4 电话(手机)号码:0759-2173618

1.10.5 传真号码: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11.2 地址: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18号华侨大厦10楼1011室   

1.11.3 联系人:  周生      

1.11.4 电话(手机)号码:   0759-2261816             

1.11.5 传真号码:           0759-2226186              

1.11.6 电子邮箱:   gzhdg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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