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竞争性磋商邀请)

2016-08-30 17:31:4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基础审[2016] 26 号文批准建设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许昌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PPP项目

2.2项目编号:JZFCG-C2016002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项目概况:国道107许昌境改建工程是规划新国道G107许昌市境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长葛市小郭寺西北开封、许昌交界处,接同期规划的国道107开封境改建终点,在许昌市南外环路与G107交叉处所设置的梨园转盘处到达本段终点。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7年(含建设期2年和运营维护期15年,若建设期时间调整,则运营维护期时间也相应调整)。

3.2项目投资:投资估算总金额(含附属连接线,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61360.0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665.4万元。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本项目PPP贷款125700 万元。拟采用由中选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许昌市政府授权许昌市交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占股20%,社会资本方资本金约 33529 万元(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3.3项目规模:项目全长44.023公里,包括许昌市区(东城区)12.714公里,许昌县15.522公里,长葛市15.787公里。其中,主线34.580公里,连接线9.443公里。主线拟按照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3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连接线拟按照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4.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3.4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融资、建设、运营等,其中建设和运营的范围如下:

1)建设范围:本项目的批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房建、绿化、路线交叉等工程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修复、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

2)运营维护范围: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沿线设施等)的日常保养与环卫保洁、预防性养护、大中修养护等。

3.5项目地点:项目全线位于许昌市境内(东城区、许昌县、长葛市)。

3.6运作模式: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模式。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要求: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是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在未来中标组建的项目公司中控股。

4.2 资质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桥梁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财务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商业信誉良好。截止20151231日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每一成员的净资产情况乘以其在联合体内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且具有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投融资能力。

4.4 项目负责人要求:由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副总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担任,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财务或工程技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管理工作10年以上,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行业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5 业绩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成员)近五年(以20118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2个以上(含2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级公路、高速公路)。

4.6 企业信誉: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申请。

 4.7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申请人不得利用本PPP项目作为担保物,为融资方的其他项目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注: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后,采购人将组织对所有符合资格预审单位提交的财务能力、业绩及企业信誉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申请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步竞争性磋商环节。

5. 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 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同等条件下本国社会资本优先 

6.3 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必须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供应商须加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库,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在网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均可进行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3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投标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 9  21  10   00 分。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财政厅官网PPP专栏《许昌市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网》和《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许昌市公路管理局

   址:许昌市魏都区七一路60

   编:461000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十二楼

    编: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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