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测绘院无人机采购更正公告

2016-09-01 14:39:09   来源:
【显示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FZK2016-3-347
招标代理: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天津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测绘院 无人机采购(项目编号:FZK2016-3-347)更正公告

天津市测绘 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无人机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FZK2016-3-347
3.首次公告日期:2016-08-15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9月7日;(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修改为:2016年9月8日9:30;(3)评标程序修改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机会。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每个供应商累计报价次数不多于三次)。超出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再次报价的机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的技术、资信部分和最后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分。(4)评标办法商务部分评审修改为:商务部分评审(满分35分)。 [1]评审价格:以各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作为其评审价格。(此处评审价格应综合考虑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报价扣减因素) [2]评审基准值:所有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的最低值。 [3]商务部分得分计算(35分):供应商评审价格等于评审基准值时,得35分;其他供应商商务部分得分=评审基准值/供应商评审价格*35(保留两位小数)。(5)5.6条修改为: 5.6综合评审 5.6.1磋商小组根据最终得分(最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资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一成交候选人的确定:(1)经磋商小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推荐的第一成交候选人;(2)经磋商小组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多个时,报价低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报价仍然相同,磋商小组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三名成交候选人的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确定后,按照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规则确定第二、三名成交候选人。 5.6.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列次序,确定第一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6)其余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6-09-07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09-08 09:30
4.开标时间: 2016-09-08 09:30
三、更正日期
2016-08-31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学良
2.联系电话:022-2822023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测绘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凌口昌凌路9号
3.采购人联系人:黄勇
4.采购人联系电话:2395105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20231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4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350731491@qq.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工行天津东楼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302060209039096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22-28223891)。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测绘院、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招标文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无人机采购(采购项目编号:FZK2016-3-347)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或天津市测绘院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822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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