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道路建设下穿郑西高铁联络线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估项目

2016-09-08 10:51:5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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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道路建设下穿郑西高铁联络线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估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道路建设下穿郑西高铁联络线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估项目;

2.2招标编号:中原招标采购(2016)096号;

2.3项目规模: 项目位于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北、郑上路以南片区,此片区内共11条道路需穿越郑西高铁客运专线,11条道路分别是:

1、郑上路南辅道(渠北路-文明街)道路宽15米,长1691米;

2、新田大道(阳春路-御马路)道路宽35米,长1901米;

3、富春路(绕城高速辅道-常州路)道路宽45米,长3253米;

4、杭州路(郑上路-御马路)道路宽45米,长2585米;

5、中州路(郑上路-中原西路北辅道)红线宽25米,长1560米;

6、富贵路(绕城高速辅道-渠南路)道路宽30-25米,长3676米;

7、扬州路(郑上路-白寨路)道路宽30米,长2317米;

8、兰州路(郑上路南辅道-中原西路北辅道)道路宽25米,长1499米;

9、中原西路北辅道(绕城高速辅道-琼州路)道路宽15米,长3214米;

10、中原西路南辅道(绕城高速辅道-御马路)道路宽15米,长3310米;

11、彩云街(中原西路-百泉路)道路宽25米,长341米;

2.4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北、郑上路以南片区下穿郑西高铁客运专线立交桥工程涉及的11条道路及其相关的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热力等管线护管涵的地质勘察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负责协调铁路部门取得项目批复意见,保证设计图纸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提供施工现场配合及后续服务。

二标段:中原新区须水河以北、郑上路以南片区下穿郑西高铁客运专线立交桥11条道路的结构安全性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保证通过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保证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质量合格。

2.7服务期限:

一标段:60 日历天,其中勘察及方案设计20天,初步设计20天,施工图设计20天,后续服务期: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

二标段:30日历天;

2.8采购预算价:一标段:180万元;

                二标段:2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一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并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铁道行业甲(I)级工程设计资质;

二标段: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道行业甲(Ⅱ)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且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

3.4、具有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一标段需提供下穿高铁道路勘察设计业绩;二标段需提供下穿高铁道路评估咨询相关业绩;

3.5、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需显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且在有效期内);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

4.1.1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4.1.3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企业资质证书;

4.1.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合同及社保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企业类似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4.1.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上述4.1.1~4.1.6款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4.1.1~4.1.2款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文件出售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8 日2016年 9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 ;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 ;

6.2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层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原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址:郑州市郑上路中段1号

联系人:姬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6879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人:郑先生   马女士

   话:0371-63976573/6396168

郑州中原新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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