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杨埠镇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6-09-09 11:08: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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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杨埠镇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GC-G-059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舆县杨埠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平舆县杨埠镇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杨埠镇2016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2、项目地址:平舆县境内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2.5、发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两年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六个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六个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一个以上5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测量员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六个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及没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9日至2016年920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在平舆县公共交易资源中心二楼业务股携带4.2条款所要求材料进行报名。

4.2报名时公司法人或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证件原件,且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同类类似工程业绩(自2013年1月1日起,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造价员或预算员、安全员、质量检验员、材料员、施工员、测量员)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缺上述任一项的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4.3报名企业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被行政主管部门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库。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9 9 日至2016年 9  20 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5:00到17:30,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招标代理公司另行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投标截止前到帐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标。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名称,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开户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舆玉川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117214000000000238

 行号:32051180001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伍万元。其它说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退还,退还时请各投标单位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人:平舆县杨埠镇人民政府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6198025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耿女士

      话:13939637399 

201699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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