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内港航道2015-2016年维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内港航道2015-2016年浚维护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州港内港航道2015-2016年维护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招标范围:广州港内港航道,本次维护里程约
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11年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航道疏浚或码头港池疏浚工程业绩。业绩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3-2015年);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投标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注:报名时,投标人必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盖有公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与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户资料(含公司名称、国税号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11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交易中心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邮 编:510100
联系人:蔡工
电 话:020-8305098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203室
邮 编:51073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2211756
传 真:020-82212796
电子邮箱: ZBDL200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