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和田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已由 新土地登记办【2016】1号 予以批准,招标人为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田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实施的地点:和田地区辖区。
2.2计划工期: 一标段须在2017年2月28日前按县(市)、乡(镇)提供合格的调查地图成果;四、五、六标段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其余标段须在2018年6月30日前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2.3招标范围:
标段 |
招标 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点 |
主要工作 内容 |
数量 |
一 |
HTNCDJJTJSYDQQ-1 |
和田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底图制作) |
和田地区辖区 |
底图制作 |
约646.765 km? |
二 |
HTNCDJJTJSYDQQ-2 |
和田地区和田市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和田市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69.6067km? (约77960户) |
三 |
HTNCDJJTJSYDQQ-3 |
和田地区和田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和田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94.6196km? (约71659户) |
四 |
HTNCDJJTJSYDQQ-4 |
和田地区洛浦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洛浦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79.7183km? (约61891户) |
五 |
HTNCDJJTJSYDQQ-5 |
和田地区策勒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策勒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55.0953km? (约41716户) |
六 |
HTNCDJJTJSYDQQ-6 |
和田地区民丰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民丰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14.2747km? (约10239户) |
七 |
HTNCDJJTJSYDQQ-7 |
和田地区于田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于田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67.7696km? (约61907户) |
八 |
HTNCDJJTJSYDQQ-8 |
和田地区墨玉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墨玉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179.5324km? (约133016户) |
九 |
HTNCDJJTJSYDQQ-9 |
和田地区皮山县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
皮山县辖区 |
权属调查、地籍测绘、房屋测量、数据库系统建设等 |
约86.1484km? (约63544户) |
十 |
HTNCDJJTJSYDQQ-10 |
和田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项目(进度、质量监督检查) |
和田地区辖区 |
工作进度、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
约646.765 km? |
2.4质量标准:须通过自治区级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同时具备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资质;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四、五、六、七、九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十标段投标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的科研、事业单位,具有完成本项目本标段工作内容的能力,并且具有地籍调查或权属调查等相关工作经历;以上十个标段投标人还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 项目经理应具有测绘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4疆外企业必须在疆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有相关类似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6 日至2016年 9 月 10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各标段招标代理公司持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8 日至2016年 9 月 22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各标段招标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一、六、十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其余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信息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和田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田地区农村地籍调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39号,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18999057662;
一至四标段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口岸路5号2#102室,联系人:高娟,联系电话:15199190588;
五至七标段代理机构:乌鲁木齐世纪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桂林路92号万泰怡郡小区1号楼4楼,联系人:徐婷婷,联系电话:18160220614;八至十标段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58号京华杰座4楼409室,联系人:徐冬梅、陈建飞,联系电话: 13319850689、1332555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