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边坡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6-09-14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边坡整治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2.招标人名称: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3.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韶发改环[2016]14号)。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招标项目名称:韶关市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边坡整治工程。

6.招标项目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挡土墙防护工程以及边坡防护工程的岩土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工程施工

7.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整治滑塌边坡约200米,边坡面积约9000平方米,以达到保障道路安全及生态环境的目的。

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投入。

9.招标项目实施地点:韶关市东郊花拉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10.招标项目实施期限: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共280日历天【其中:勘察及初步设计40日历天;经招标人确认后的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11.招标项目估算投资:本次招标估算投资约人民币1013.10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进行截标前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已按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韶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全面实施网上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度的通知(韶市建字〔2014〕76号文)》规定办理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关手续(其中设计单位可以不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且报名前必须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诚信登记和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

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同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勘察资质的,则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工作

2.2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单位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有效的执业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3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或地质类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4投标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5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路桥设计专业或建筑结构设计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6外地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已在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登记并在有效期内。

2.7按照《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韶检发[2013]96号)的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企业(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各方)、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在本次开标前必须向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韶关市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为0751-8468176)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承诺在2015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未有投标违纪处罚并仍在处罚期限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为中标人。

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组织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或所提供身份证无效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和资料费共¥500.00元/份,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6、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以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oguan.gov.cn)、②韶关市建设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sgjsj.gov.cn)、③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④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gjyzx.com)、⑤广东建设报。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不再设投标人实名报名环节。投标人网上报名前,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以及缴交年度保证金(详情请查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120.87.38.210:8081)通知公告栏中“企业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须知”及“企业缴交年度保证金须知”)。已领取网上报名key(网络钥匙)而未在韶关市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手续的外地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完成该诚信登记手续,方可进行投标。

2.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7日内进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120.87.38.210:8081)中进行网上报名。

3.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出现因网络原因无法下载的情形,经批准后可改为无记名发售相关资料)。

4.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6年9月142016年9月20日

2

网上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016年9月142016年9月20日下午16:00时截止

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87.38.210:8081)进行报名。

3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2016年9月27日下午16:00时截止

投标人将有关疑问以不记名方式上传至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http://120.87.38.210:8081)。

4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网址

2016年9月30,下午16:00前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

(http://120.87.38.210:8081)上发布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6年10月11,上午9:00~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6

开标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11,上午9:30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7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方法

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园前西路11号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1-8862804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代锋、周尘、李双湘

办公地址:韶关市工业东路24号东枫花园二期A座二层

电话:0751-8616600、8616608

电子邮箱:jsgszbb@163.com

9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联系人、联系方法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工

办公地址:韶关市西联镇原司法学校

电话:0751—8633071、8633211

备注: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后,确认报名后须自行打印《打印回执》,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文件、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人:韶关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建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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