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空港经济区建设路(原东三直路)建设工程第一阶段-招标公告

2016-09-1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揭阳空港经济区建设路(原东三直路)建设工程第一阶段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揭阳空港经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空港发改[2016]22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揭阳空港新城振兴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路(原东三直路)南起设计渔十五路,北至设计渔七路,呈南北走向,全长约4929米,计划总投资约42503.32万元。本道路为城市主干道,近期拟按照路宽40米进行建设,并结合远期发展需要,预留60米的道路控制红线。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附属工程包括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拟分三个阶段进行建设,第一阶段,空港大道(原三横路)——吉祥路(渔十五路)路段,长1600.1米,按全新道路建设。第一阶段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4.49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93.51万元,计划投资约13796.98万元,建设工期为20个月(勘察周期1 个月,设计周期2 个月,施工工期17 个月)。

2.2 招标范围:建设路(原东三直路)建设工程第一阶段的勘察(含工程测量)、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拟派勘察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4 揭阳市以外勘察、设计、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原办理的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在有效期内有效)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2)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成员应是牵头人;(3)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须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请于2016年9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办事大厅7号窗口报名。

5.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4)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5)勘察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6)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7)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各方均须提供);(8)外来企业的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或原办理的常年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923日至20169月2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27日上午930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民营经济报》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空港新城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人:陈先生

  话:0663-8771719                   电 话:0663-8258005   

 

 

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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