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南口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23 16:13: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南口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勘察)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6年09月23日 16:1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09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开标地点北京昌平区会议中心(原财会之家)二层会议室(北环路)
预算金额¥11.2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颖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南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主任 80122301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海龙 010-51908195
附件:
附件1南口项目勘察.pdf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南口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昌平区南口人民法庭建设工程(勘察)

项目编号:ZTXY-2016-F334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颖颖

项目联系电话:010-519081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环路南侧

联系方式:杨主任 80122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海龙 010-5190819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总建筑面积30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平方米。主要建设审判用房、审判人员工作用房、附属用房及生活用房等,同步实施市政配套设施。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8)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9)投标人须满足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10)按照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注:本项目的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经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北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昌平区会议中心(原财会之家)二层会议室(北环路)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此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7)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具备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有效)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提供的本单位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标签: 勘察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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