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源城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经广东省水利厅以《关于印发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规计〔2015〕8号)批准建设,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进行勘察设计招标。
2、工程概况
广东省源城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2900万元,勘察设计费约170元,勘察设计费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设计为准。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治理河长(km) |
其中 |
|||
新建堤防长度(km) |
加固堤防长度(km) |
护岸长度(km) |
河道清淤疏浚长度(km) |
|||
一 |
新陂河治理工程 |
4.0 |
0 |
0 |
3.8 |
4.0 |
二 |
源城区东江其他一级支流治理工程 |
10.4 |
0 |
0 |
5.7 |
10.4 |
|
合计 |
14.4 |
0 |
0 |
9.5 |
14.4 |
招标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相应阶段的工程勘察等。
设计工期要求:初步设计应在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28天内提交,其余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在收到招标人提出的书面通知后15天内提交。
3、投标人资格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或水利行业的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综合类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3)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联合体投标的责任方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的责任方应满足);
(4)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当投标人不具备以上(1)、(2)条件时,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应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责任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于2016年9月27日至10月8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16:30持以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报名资料应加盖封面并装订成册)1式2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源城区永和东路85号,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拟投入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独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9日10时30分,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源城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臻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62-3223639 电话:0762-3233608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62-333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