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中发改函【2016】1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率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治理营根河从什也桥至红口溪南河段,全长5.24km,治理任务为水污染治理,铺筑污水管网长5.69km.水污染治理工程为修建污水管线。其中,铺设污水管网,管径DN300长3520米,管径DN400长1900米。
注:本项目分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甲级或以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专业)甲级或以上 资质,2013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河道长度为3km或以上的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9-30 08:30:00 至 2016-10-11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 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琼中县营盘溪改造与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二次):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
4.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2016-10-12 17:30:00时。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6-10-20 10:30:00,地点(地址)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5会议室 。
5.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16-10-20 10: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上发布。
7. 其他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电子标(标书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218.77.183.48/site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投标书。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琼中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琼中县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国机中洋
公馆小区2-3A3室
联 系 人:许工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13976299367 电 话:186897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