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基础测绘院2016年重点城市变化检测航摄资料获取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基础测绘院2016年重点城市变化检测航摄资料获取项目已由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批复文件(项目采购X[20160901]-2124号)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基础测绘院,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
2.2招标编号:LNFYZBDL-JL16-126C
2.3 服务内容及范围:重点城市变化监测长春新区航摄资料获取,范围为长春新区,包括长春市龙嘉镇、西营城街道、奋进乡、双德乡以及卡伦街道、米沙子镇、东湖街道、兴隆山镇。
2.4服务地点:长春新区。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016年12月10日前提交全部数据。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2.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测绘航空摄影;
3.3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类似的项目业绩。
3.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材料加盖专用章):
4.1.1测绘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五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4.1.2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
4.1.3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关资质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4近三年 (2013年至2015年) 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和技术类似的项目业绩合同书;
4.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1.6检察院出具针对本项目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及银行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30日至2016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8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jl.gov.cn/jilinztb/)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基础测绘院
地 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平东大路65号
联系人:李云鹏
电 话:0434-33502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绥中路44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陈经理
电 话:0431-8080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