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揭阳大南海工业区埔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30 12:31: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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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16年09月30日 12: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5:0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对 揭阳大南海工业区埔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01-6-201609-115-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大南海工业区埔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78,000,000               

四、采购数量:1个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实施内容

 1. 揭阳大南海工业区埔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安置村民约600户,最终以拆迁安置方案和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78亿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以相关协议约定计算为准。

   (二)建设地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S338线东侧山头村安置地块。

   (三)购买服务期:暂定15年(以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其中建设期为3年。

3.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进行运作,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标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由中标人/中标人的牵头人(中标人为联合体的)根据《政府采购协议》、《公司法》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司须具有不少于总投资估算的20%的自有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最终根据融资银行批准的融资规模进行确定

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项目公司按《政府采购协议》及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负责揭阳大南海工业区埔洋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购买服务资金支付年限暂定15年(以项目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

1.法人单位可独立投标或组成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指定一个成员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时应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

1.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3.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3.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1.3.3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勘察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单位)具有自有资金不少于1.7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资金实力,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7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存款证明或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中货币资金的期末金额不少于1.7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备注:(1)自有银行存款总额证明须提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出具的时间由发出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一日止。

(2)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

(3)汇率按递交投标文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收市中间价进行换算。

1.5业绩要求:

  1.5.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以施工方为准)自2013年 1月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金额大于或等于1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5.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以设计方为准)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委托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和地址﹞,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1.5.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

1

    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需有有效任命文件)。

施工项目经理

1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施工项目技术

负责人

1

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安全员

5

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设计负责人

1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备注:

1.拟派人员必须是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揭阳市建设工程报建有关要求,须配置足够的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以满足施工需要。

持以下资料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人须提供,格式详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满足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9月30日 至 2016年10月1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1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开标时间:20161021150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锡强联系电话:0663-6398068
传真:0663-6398068邮编:51523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7031301
传真:020-87031321邮编:51059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马小姐联系电话:020-87031301-800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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