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勘察项目招标公告
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项目勘察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东发改[2016]472号),已具备勘察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一、工程概况
工程编号:GZB2016-KC001
(一)工程名称: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勘察项目
(二)建设单位:惠东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惠东县
(四)工程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约
(五)总投资额:本项目建安安装工程费约3357万元(该造价仅为计划数据,准确数最终以县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为准)。
(六)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工程内容的勘察测量。
(七)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勘察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勘察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八)工程勘察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
(九)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核拨。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3、派驻的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勘察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一楼)。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招标人将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0.5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80020000005207514)。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且工程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账号。
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公安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8891101
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项目设计经发改部门批准立项(惠东发改[2016]472号),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一、工程概况
工程编号:GZB2016-SJ011
(一)工程名称:惠东县公安消防三中队工程设计项目
(二)建设单位:惠东县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惠东县
(四)工程规模和内容:总建筑面积约
(五)总投资额:本项目建安安装工程费约3357万元(该造价仅为计划数据,准确数最终以县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为准)。
(六)招标范围:包括对上述工程内容的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后续服务。
(七)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阶段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八)工程设计工期: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九)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核拨。
二、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驻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5、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须加盖执业章)和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因符合“国办发(2003)76号”文政策规定而无法提交社保明细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所派驻本项目人员的社保是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的,须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在其分支机构购买社保的人员为投标人所属员工。);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7、交易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企业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须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四、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象棋路66号山水豪庭一楼)。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即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2、招标人将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1.5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在开标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80020000005207514)。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服务费缴交且工程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账号;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退还原来的汇款账号。
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进帐单或汇款单原件,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东县公安局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
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52-889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