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及县中医院、精神病院5个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2016-10-1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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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及县中医院、精神病院5个项目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及县中医院、精神病院5个项目工程,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分别以和发改[2016]44号、和发改[2016]45号、和发改[2016]99号、和发改[2015]47号、和发改[2016]1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和平县城南小学、丰道小学、和丰中学及县中医院、精神病院5个项目工程勘察。

2、工程规模:

2.1城南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等项目业主单位为和平县教育局,项目位于阳明镇珊瑚路珊瑚加油站直入100米处,占地面积4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1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8837平方米;新建1栋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640平方米;新建4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建筑面积2657.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470万元。

2.2丰道小学教学楼及辅助用房等项目业主单位为和平县教育局,项目位于阳明镇丰道村,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8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教学楼,建筑面积10778.5平方米;新建1栋辅助用房,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新建4栋宿舍楼,建筑面积18750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建筑面积295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70万元。

2.3和丰中学项目业主单位为和平县教育局,项目位于阳明镇丰道村,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818.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栋教学楼,建筑面积5490平方米;新建辅助用房区,建筑面积11728.6平方米;新建6栋学生宿舍楼,建筑面积25142.9平方米;新建生活及后勤服务区,包括学校饭堂、公厕、门卫室等,建筑面积5457.1平方米;新建学校运动场、包括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等,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附属工程,包括校门、围墙、绿化工程、道路硬底化等。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

2.4和平县中医院迁建项目业主单位为和平县中医院,项目位于阳明镇龙湖村,占地面积47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4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中医药房、后勤保障楼及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748万元。

2.5精神病院项目业主单位为和平县精神病院,项目位于阳明镇雅水村,占地面积16855平方米,建筑面积8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住院楼、医技办公综合楼、附属配套工程(包括大门、围墙、给排水管网、院内道路、停车设施、垃圾处理、绿化路灯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984万元。

3、 勘察服务内容:为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布孔图为准)。

4、勘察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期必须有效);

4、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楼)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投标报名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注册有效期内的执业印章。

4、 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可简写)、金额]或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代表是法人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六、投标须知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交¥1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须采用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采用银行保函的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6年10月17日09:00至2016年10月21日16:30。

户    名:和平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帐    号:44001747402053001992

3、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整个招标过程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同一人)必须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和平县检察院统一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和平县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10:00,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东堤路国土局大楼十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平广播电视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p.hyggzy.com/)”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平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2-5678266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23699570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标签: 勘察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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