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含征地拆迁)资格预审公告

2016-10-21 17:19:2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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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品目

采购单位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陆河县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7:19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 14:0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含征地拆迁)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资、设计勘察和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ppp项目(含征地拆迁)

二、招标编号:441523-201609-703001-0001

三、项目实施机构: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需求:

1、建设地点: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为21569万元(其中工程总投资为11569万元,征地拆迁及留成地三通一平费用约为10000万元)。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全长约1100米,东连北环路,西接河东桥(近朝阳路),北靠塘背村,南面龙游下村,项目道路设计宽度40 米。项目道路等级按市政道路标准,行车道采用双向4 车道,设计速度为 50km/h。

3、合作模式:由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人”合作完成本项目的建设。

(1)合作范围

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含征地拆迁)的合作范围和具体工作内容:

1) 参与建设区域内规划设计与优化;

2) 项目的资金筹集,支付项目内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费用;

3) 潮惠高速连接线河东段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不含征地拆迁)建设投资资金的筹集;

4) 项目全过程的建设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的建设管理、设计、勘察、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5) 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工作,范围包括:综合管廊、道路的保养与维护、消防设备的保养与维修、照明修复、绿化养护、标线维护、附属公共设施的管养与维护等工作。

6) 项目完成及运营期届满后的移交工作,由项目公司向政府指定的公司或政府部门进行移交

(2)合作期限

暂定本项目的合作期与投资开发期限匹配,目前暂定合作期限为10年,其中征地拆迁1年、建设期1年、土地出让期1年、宽限期7年。

(3)职能分工

项目参与方与职责如下:

1)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作为合作协议的政府方,主要负责协调陆河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完成合作范围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项目公司向镇政府支付),落实用地报批和组织土地出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行政审批,并确保按合同约定完成对项目公司的资金拨付。负责组织对项目投资的审核确认,对建设进度安排进行审核,监督项目工程质量与进度。负责派出政府代表进入项目公司,监督项目公司相关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移交等工作。

2)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负责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含优化)和组织实施;作为项目公司控制人,负责筹集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费用、道路工程建设费用、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留成地及出让土地部分的“三通一平”的工程费用,并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运营所需的资金,投入的资金计入项目成本。

3)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平台,承担合作项目的项目法人责任,组织开发前期策划(从方案阶段开始,按投资控制、利润回报、规划优化、建设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方案考虑);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工程的建设(含设计、勘察、施工)和管理,并负责支付含征地拆迁等项目开发的所有成本。

在合作范围和期限内,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的投资建设权利为独家的排他性权利,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各种履行相关权责义务。

(4)组织运作模式

根据前述职能分工,具体项目操作采用“政府方+项目公司”的模式,开发建设主体如下:

1)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负责派出政府代表进入项目公司,监督项目公司相关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并参与项目的移交等工作。协调项目运作和项目建设的各项事宜。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提供政府的相关文件,协助项目公司的融资工作。负责项目咨询、监理、检测等工作的委托和管理。

2)项目公司:筹集全面项目的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工作;组织建设项目的开发前期策划、规划优化工作;负责项目的报建、监督申报、施工许可等所有前期工作;负责项目的实体工程设计、勘察、采购和施工总承包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及公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5)投资金额的确定

本项目立项完成后,包括设计、投融资、建设等责任将由社会资本成立的项目公司承担。相关项目的概算不得超过可研批复中投资估算,经政府方确认后出具正式的施工图,并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并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经批准后以批准的预算乘以中标下浮率作为实体施工建设的成本依据。征地拆迁费用包含地块的征地、拆迁、补偿(含农民社保)、测量、土地报批、工作经费、管理费(人员工资、办公费用等)、留成地三通一平工程费等与征地有关的所有费用,按照中标价进行结算。出让土地部分的三通一平的工程费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并纳入项目成本。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较雄厚的投融资能力,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

4、对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能力: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必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勘察甲级资质;

5、项目主要人员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对申请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检员1名、预算员1名、材料员1名,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2)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相近)的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申请人拟派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执业资质

注:广东省以外的申请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申请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腐败欺诈行为而被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无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7、陆河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在联合体中以控股形式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可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合同,明确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9、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六、本项目只接受报名且购买本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的申请。

1、凭以下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均须原件核对):

(1)资格预审申请递交信原件;

(2)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均需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按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施工方须提交);

(6)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

(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本单位近三个月(即2016年6月-8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技术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职称证及本单位近三个月(即2016年6月-8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8)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本单位近三个月(即2016年6月-8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9)勘察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本单位近三个月(即2016年6月-8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10)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如联合体投标);

(11)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材料要求: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12)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已备案的《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网上打印件;

(1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技术负责人任命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及原件。

注:以上所有人员须同时提交在本公司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供)

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及打印件一式两份,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申请人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报名须提交的资料现场报名,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有兴趣的申请人代表可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内到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

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2016年1024日至2016年102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本资格预审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须经密封后请于2016年1115 14 00分前送达,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资格预审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即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不足三家的,由项目实施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资格预审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人: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汕尾市陆河县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502306831

2、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660-3802208/3801688

传真:0660-3569000

邮箱:wx3802208@163.com


附件:预审文件

 

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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