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镇墟改造PPP项目(旧州镇、大坡镇、龙塘镇)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琼山区镇墟改造PPP项目(旧州镇、大坡镇、龙塘镇)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产业函【2016】15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对琼山区旧州镇、大坡镇、龙塘镇进行镇墟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地下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道路路面改造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街景立面整治提升工程等;工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岩土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能力,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投标报名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01日至 2016 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kcein.com)电子招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投标确认时收取,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4.2.1、投标人必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备案通过。
4.2.2、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218.77.183/site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4.2.3、开标时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和光盘拷贝的投标书及纸质投标文件。
4.2.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23日08时30分 ,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三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口市琼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一号A1301
联 系 人:饶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278941860 电 话:1860890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