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梅州市梅县区档案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1-03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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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梅州市梅县区档案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梅州市梅县区档案馆项目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县区发改审[2016]1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档案局,建设资金为由梅县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其中档案馆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以及相关场地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

2.3预算造价:工程总投资253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72.4万元。

2.4招标内容:

2.4.1工程设计

1)修建性详细规划工作:规划说明书、平面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网规划图、绿化景观规划图、效果图、经济技术指标计算书、车库建筑平面布置图。

2)地上建筑及建筑物地下室(含人防地下室)等进行工程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含强弱电)、场地等专业的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编制)。

3)设计工作:负责完成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包括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专项工程设计。

5)其他工作:

1)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

2)报建配合工作: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立项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配合、协调工作。

2.4.2工程勘察

1)地上建筑及建筑物地下室(含人防地下室)等进行工程勘察。

2)工程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工作(如有)。

2.5工程地点:梅县区程江镇行政区电商大楼南面;

2.6建设工期工程设计中标后10个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修改意见提出后10个日历天完成修改稿,初步设计修改稿完成后10个日历天完成设计图纸(不含审图时间)、工程量清单。工程勘察中标后15个日历天完成勘察报告。

2.7承包方式:采用勘察设计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 拟派勘察专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备地质或岩土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3.2.1 20164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2.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单位,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人必须通过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获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的复印件;

7)省外企业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证明资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必须由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5.2报名时间:2016 11 8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2016 11 9 201611 15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梅县区公园北路(粤东医院侧)恒发新村9号 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 11 29 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档案局

办公地点:梅县区新县城行政区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3-258915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县区公园北路(粤东医院侧)恒发新村9

联系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3-2593318

 

 

 

                                                   日期:2016 1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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