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2016-11-07 18:15: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行政区域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6年11月07日 18:1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18日 18:03  至  2016年11月24日 18:04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8:03
开标地点本工程定于2016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靖凯
项目联系电话15977326937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恭城县城中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先生0773-8213785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彭靖凯15977326937
附件:
附件1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1.7.doc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靖凯

项目联系电话:159773269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桂林市恭城县城中西路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773-82137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靖凯15977326937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其规划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桂林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市水利招标备案[2016]  29 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恭城县栗木镇。

  2.2建设规模:建设护岸长约8.0km

  2.3 招标范围: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的勘察、设计。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广西恭城县恭城河嘉会镇防洪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提供招标图集和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2.4勘测设计周期

  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并满足项目审批要求;初步设计批复后10 日内提供招标图集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专业负责人(设计):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各专业负责人的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

  (3)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设计)及水利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8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5、6、7月或4、5、6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分公司或分院的投标。

  3.6.5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 时至 17:30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发售人负责人:彭靖凯  联系电话: 15977326937。

  (3)、要求《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购买并实名登记,同时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用照相器材进行现场拍照记录。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

  ①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的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必须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设总)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函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复印件,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原件备查。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打印网址、打印时间、二维码、“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水印)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单位或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

局的基本账户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投标文件附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及其他事项

  5.1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11月24日17:3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2踏勘现场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3 其他事项

  5.3.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5.3.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总)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桂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12月914时30分在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桂林市恭城县城中西路1号

   邮编:5425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73-821378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邮编:541001

   联系人:彭靖凯

   电话:15977326937

   传真:0773-2831282

   电子信箱:glhy666@163.com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11月 7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企业,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勘察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18日 18:03 至 2016年11月24日 18:0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8:02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09日 18:03

六、开标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12月9日14时30分在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3楼,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网、桂林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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