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北校区新建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11-19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北校区

新建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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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章):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授权代表:谭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6号楼3楼

邮政编码:

电话:020-38622750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谢工、陈工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

邮政编码:510062

电话:020-83546177/83546109

传真:020-87568592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北校区新建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北校区新建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北路277号

1.2.3  工程范围: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规模3842平方米,新建地下车库1620平方米,改造现有教学楼1264平方米,室外景观绿化2002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天发改函[2014]171号。 

1.2.6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2164.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801.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02.08万元,预备费160.31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如下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

(2)设计总包协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地下工程设计、室内工程设计及配套工程设计。设计专业包含本项目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消防、人防、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标识引导系统、管线综合设计、防雷设计、装修设计、电梯设计等。

(3)编制工程概算。

(4)现场指导与监督、相关配合工作。

(5)协助办理报批报建手续。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附录19的合同。)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7 7月,竣工日期为2019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有效期以网上公布的有效期为准。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20161116日至20161122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份,表格可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4-1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

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 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5.75万元。

       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41万元;工程勘察费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元/米。

       工程设计总收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1.3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 ]。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费为人民币2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地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0.7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名至第5名的投标人0.3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   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2  本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时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自行估算,并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由投标单位按钻孔深度以综合单价包干形式进行自主报价,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机械进退场、工程测量等完成勘察工作的全部费用。勘探布孔图及钻孔进深须报业主单位核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深化及工程估算,方案确定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和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备注:以上时间均为中标人实际设计、修改时间,不包括建设单位审批时间)

1.8.2  勘察工期:满足设计工期要求。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电话:020-3862275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6号楼3楼

1.9.8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大院6号楼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622750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62、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

1.11.3电话(手机)号码:020-83546177

1.11.4传真号码:020-83568592

1.11.5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536908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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