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德老村整体搬迁(农民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6-11-25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德老村整体搬迁(农民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网络版)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获得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德老村整体搬迁(农民安置房)项目

1.2.2  工程位置:湛江开发区东海岛新区东海大道南侧、规划新区东路西侧、水星路北侧。

1.2.3  工程范围:拟建多幢19至20层住宅楼,住宅建筑面积约为255000平方米;商业用途面积约为10000平方米;配套服务面积(包括幼儿园、物业用房、垃圾站、电信营业站、公共厕所、农贸市场、居委会等)约为5000平方米以及地下室面积约为63000平方米,停车位约1800泊;地面配置商业停车位等。总建筑面积33.3万平方米。

1.2.4  规划意见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   

1.2.6  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0669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人民币90321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以及小区内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消防、智能、安保、通信、燃气、防雷、人防、照明、绿色建筑、临时和永久用水用电等所有设计内容。

<!--[if !supportLists]-->1.3    <!--[endif]-->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写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如下资质证书。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以具有以上第①种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具有以上第②种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报名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4.2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3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

1.4.4  本招标工程接受独立体或联合体报名。

1.4.5  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或临时)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方可报名。

1.4.6  符合性审查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湛江市固定(或临时)投标员IC卡或本人加盖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时段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

1.4.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申请查询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④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采用网络报名的,以开标时间为准。

1.5    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起5个工作日内,即2016 11 28 日至2016 12 月2  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一楼(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投标报名并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200元(含密封袋),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符合性审查会议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1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提供委托书)。

1.5.2.2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改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部队单位的,则提供有偿服务许可证)。

1.5.2.3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5.2.4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5.2.5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1.5.2.6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8月份以来任意时段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行政机关相关证明)

1.5.2.8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

1.5.2.9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

1.5.2.10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1.5.3  报名单位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6    时间及地点

1.6.1  符合性审查会议时间:2016 12 9 1530分。

符合性审查会议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6.2  设计方案开标时间:2017 1 6 930分。

设计方案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场所二楼 1 号开标室(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后)。

1.7    费用

1.7.1  各项费用如下:

(1)设计费:按施工图计算工程总造价作为计费额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设计费乘以45%计取(约1054.71元);

(2)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为100元/米,最终以实际为准。勘探方案须符合现行《市政工程勘察规范》要求,方案中包括布孔的图纸,要具体注明钻孔布置原则、孔数、孔深等具体数值(如:多少平方米钻一个孔、每个一般孔和控制孔的钻孔深度各为多少米)。

(3)工程测量费按0.1568元/m2,最终以实际为准。

以上费用最终结算以开发区财政局审核为准。

1.7.2  本项目方案设计费补偿办法如下:无;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15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8.2  勘察工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4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误期损害赔偿累计达到最高限额时,招标人有权在追索误期损害赔偿金的基础上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另行组织招标,中标人应为解除合同负全责。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9.2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为准。

1.9.3 有关投标报名、购买符合性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10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zb.zjcic.net)、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省级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湛江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1.11  招标人

1.11.1 名称:湛江开发区园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1.2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1.11.3 联系人:黄  工

1.11.4 电话(手机)号码:0759-3628689

1.11.5 传真号码:   /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2.1 名称:湛江市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1.12.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3号

1.12.3 联系人:杨  工

1.12.4 电话(手机)号码:0759-2287836

1.12.5 传真号码:0759-2289738

1.12.6 电子11712396@qq.com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办公室投诉电话:0759—362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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