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借岗公园工程-招标公告

2016-12-07 00:00:00   来源: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显示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王借岗公园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关于王借岗公园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禅发改投函[2016]1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王借岗公园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王借岗公园工程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生态园以南、季华北路以西、东平路以东

2.3项目建设规模:王借岗山岗周边面积约70公顷范围(不包括概念性方案中规划的城市主干道设计)

建设内容:《王借岗公园概念性景观方案设计》作为本次设计依据和指引,打造集科普观光、休闲运动、滨水生态体验等景观特色显著的文主题乐园综合性城市森林公园为目标坚持“自然和谐、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对该方案进步的勘察、详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方案中的水闸、引水站和市政道路的设计及实施,不属于本次设计内容,但需在方案中科学预留水闸、引水站场地及市政道路的位置

2.4 勘察设计周期: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30天内,须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交勘察设计成果。其中:

(1)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拟建内容的深化设计,且提交设计成果和概算书并通过专家评审勘察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内容,提交成果。

(2)深化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之日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王借岗公园工程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设计任务书和概念性方案,完成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约26601.37万元,工程费用约22377.46万元,其中本次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791864元,勘察部分的估算价为179.02万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甲 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2.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 高 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二 级(或以上)  建筑师  注册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主办人提供)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66月至2016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16128900分起至2012121417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一体化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建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园林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14楼

地    址: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邮    编:528000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 徐工         

联 系 人:  赖工             

电    话:0757-82629740 

电    话:0757-82321118       

传    真:             

传    真:0757-821326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ianyudai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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