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长隆220KV韶林线、220KV燕浩甲乙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长隆220KV韶林线、220KV燕浩甲乙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次招标)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清远市长隆220KV韶林线、220KV燕浩甲乙线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行审[2017]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银盏林场。
2.2 项目概况:
2.2.1 220kv韶林线#336-#359段迁改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1×16km,铁塔56基;
2.2.2 220kv燕浩甲乙线#28-#50段迁改线路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2×11km,铁塔35基;
2.2.3 220kv燕浩甲乙线#28-#50段迁改OPGW光缆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1×11km;
2.3建设规模:
2.3.1 220kv韶林线#336-#359段迁改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1×16km,铁塔56基;
2.3.2 220kv燕浩甲乙线#28-#50段迁改线路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2×11km,铁塔35基;
2.3.3 220kv燕浩甲乙线#28-#50段迁改OPGW光缆工程:新建220kv架空线路全长1×11km。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45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不得超过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清远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完成清远市长隆220KV韶林线、220KV燕浩甲乙线迁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整体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89029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座二楼。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 地 址: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
设大厦B座二楼。
邮 编:511500 邮 编:511500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63-3389029 电 话:0763-6987181
传 真: 传 真:0763-688007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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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