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潮南建交(2016)40 |
工程编号 |
CN120161209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省级(第三批)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潮南发改[2016]107号 | ||
招标人 |
潮南区省级(第三批)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先生、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7923911、8586127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 | ||
建设规模 |
汕头市潮南区省级(第三批)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由成田镇简朴村、田中央社区、华西村和陇田镇华瑶社区、东仙社区等5个村(社区)组成,总占地规模约2245公顷。实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桥综合整治工程、村居建设及立面改造工程、文体及服务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程和农田灌溉工程等,共计41个大项106个子项目。招标额人民币534.09万元,其中勘察费97.11万元、设计费436.98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潮南区省级(第三批)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 ||
前期工作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和水利行业三种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企业获得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接受联合体报名,①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最多为三家,其中一方或两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且具备市政行业设计资质的成员是本项目的牵头人;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本企业注册(如是联合体,须牵头人派遣);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企业注册(如为联合体投标,须非牵头人派遣)。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均须取得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须经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5、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有关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人(包含联合体中每个省外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所有拟派参建人员均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四、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嘉盛商贸城7幢)办理投标手续(详见时间安排表)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交易场所 |
潮南区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6639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8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南区监察局/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电话 |
0754-87797414/0754-87779000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