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云发改社【2016】4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安排资金、建设单位自筹和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招标人为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项目勘察
2.2 工程位置: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大播村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广东药科大学云浮校区占地约120公顷(含山体44公顷,水体1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9.68万m2(一期建筑面积约 15.1万m2,二期建筑面积约 15.08万 m2,三期建筑面积约9.5万m2)。
2.4招标范围:根据项目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负责项目分期建设相应范围内与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相关内容的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初步勘察(以甲方确认为准的全部建设用地)、详细勘察(建构筑物)。
2.5 勘察周期:中标人在勘察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3 投标人须按云建市[2013]10号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批准的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手册申请表。
3.4投标人须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公示方可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开标投标人员证,投标人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持该证的投标经办人办理。
4.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
4.1 投标人自2016年12月16日开始可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答疑文件等附件。
4.2 各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节假日除外)须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云浮市云城区振华南二路一巷50号二楼)支付购买招标(成果)文件工本费 500 元,开标前向交易中心缴交报名费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6日11时00分,地点: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费用与补偿
本次招标不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云浮日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云浮市新达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66-8923885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36186
招标见证单位: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66-881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