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公布 地学领域29人

2017-05-23 11:20:56    来源:中国勘测联合网

摘要:5月23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地学领域共29人,其中候补3人。

  5月23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公布了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结果,最终确定了300名资助人选和25名候补人员。地学领域共29人入选,其中3人为候补人员。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人员名单(地学领域)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人员名单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人员名单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候补人员名单(地学领域)

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候补人员名单(地学领域)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吸引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人社部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特别制定的计划(简称“博新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通过个人申报、拟进站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争取加速培养一批国际一流的创新型人才。

  人选基本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当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

  (二)31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四)研究领域属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战略性高新技术领域、基础科学研究前沿领域。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获得资助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资助额度、人数与期限

  初期每年资助200人,以后可逐步扩大。

  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两年60万元,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资助经费在资助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入选者如自动放弃资助资格,设站单位在当年年底退回资助经费;入选者如提前出站或退站,设站单位须退回剩余资助经费。

  资助期限为两年,如需延期,两年后的经费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合作导师协商解决。

  入选者需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附件1: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选人员名单
    附件2: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候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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