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板阳东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5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罗城县板阳东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
1.2项目编号:SYH(LC)ZB2016002G
1.3所属行业:水利
1.4标讯类别:国内公告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业主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局
1.7建设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境内
2.招标范围
罗城县板阳东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本项目招标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取样试验,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及投资估算等咨询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7000万元。
3.设计服务期:
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始成果文件,待评审决定后出30 日内最终成果文件。
4.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要求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有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岩土工程专业勘察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高级或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所负责的本专业(包括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水工建筑、机电或电气自动化等)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5.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水利工程可研报告编制的业绩,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中标通知书或合同;2、可研批复文件;)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类似工程指新建水库工程或水库扩容工程。
5.4提供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5.5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6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综合评分法评标。
6.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6.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6.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7. 其他事项
7.1 《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2 招标人约定: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定于2017年3月1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局
地 址:罗城县东门镇解放路43号
邮 编:5464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8-8222995
传 真:0778-82246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邮 编:530022
联系人:覃工
电 话:13977853414
传 真:0771-5715362
招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1月17日